宛城仲益堂中医诊所行政许可撤销备案决定书
来源:
作者:
时间:2026-04-13
行政许可撤销备案决定书
宛区卫审备撤字〔2026〕第034号
宛城仲益堂中医诊所:
你医疗机构(备案编号:MA477GBD-941130217D2182)于2026年4月13日提交的医疗机构撤销备案申请,本机关已于2026年4月13日予以受理,2026年4月13日予以撤销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一条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撤销你医疗机构诊所备案证。
南阳市宛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备注:此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式2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留存一份,医疗机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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