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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宛城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6-05-2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现将《宛城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行政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于5月15日前将责任科室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区司法局(邮箱:wanchengfazhi@163.com)。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和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宛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宛城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5月11日

附件

宛城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宛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区发改委

第二季度

2

宛城区“十五五”规划

区发改委

第二季度

3

宛城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第三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