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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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6-10
辖区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依法注销以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被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禁止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活动,相关证件自动作废。
公示期5个工作日,注销名单附下。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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