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河南盛祥昌幕墙门窗股份有限公司:
本机关调查你单位拖欠劳动者王天忠、王天有、苗荣彩的劳动报酬57670元一案,经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机关于2024年08月19日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宛区人社监令字[2024]第126号),你(单位)逾期未支付劳动者工资。本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你(单位)移送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区分局立案侦查。2026年02月05日,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你(单位)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宛区检刑不诉[2026]6号)。现对你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宛区人社监罚先告字[2026]第005号),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因南阳市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先告知书无法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你公司的注册地址及地址确认书地址,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南阳市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宛区人社监罚先告字[2026]第005号),你(单位)可在收到本事先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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