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 > 网络检索指标 >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宛城区召开涉诉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会议——点对点督导推进 联动发力化争议

来源: 作者: 时间:2026-06-12

为有力有效实质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持续推进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6月12日,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时大海在汉冶街道现场召开涉诉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会议。区司法局、区城市更新中心、汉冶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承办人员、法律顾问,区法院行政庭、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1.png

汉冶街道办事处、区城市更新中心等涉诉单位逐案汇报了案件详情、化解难点、当前进展及下一步计划。会议现场会商研判,逐案分析梳理,为疑难争议化解提供精准业务指导。会议指出,推进涉诉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是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涉诉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针对源头治理不扎实、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协同衔接不紧密等薄弱环节,摒弃松懈思想,务实推进整改,紧盯目标、精准施策,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取得实效。

2.png

会议要求,一是要抓实源头管控,减少诉讼增量。要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理念,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等全流程行政行为,从履职端补齐治理短板,最大限度规避因程序瑕疵、实体违法、履职不当、答复不规范等问题引发行政争议,推动矛盾纠纷在行政机关内部前置化解,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消除在前端,切实从源头减少行政案件增量,主动化解“减存量”。二是要完善机制,协同联动。要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统筹协调、推动落实作用,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和涉诉单位的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围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全过程,推动各方力量职能协同、解纷方式有序对接,以“加法”联动实现“乘法”效应,加快推进行政诉讼案件“双下降”。三是要一案一策,实质化解。涉诉单位要全面落实包案负责制,实行“一案一专班一方案”,逐案开展案情研讨,制定实质性解纠措施,分包责任人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依法行政理念,秉持“如我在诉”初心,积极把涉诉案件当成“送上门的民生实事”,用心用情回应行政相对人合理诉求,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处理纠纷,依法采取因势利导、便捷灵活的方式,积极引导和促进行政相对人自愿达成共识,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