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政策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有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宛城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1日
标  题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化解问题楼盘拖欠税费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区政〔2023〕11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2日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化解问题楼盘拖欠税费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化解问题楼盘拖欠税费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411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化解问题楼盘拖欠税费问题的实施意见

(试行)

 

为妥善解决问题楼盘项目拖欠税费及欠款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主动作为,积极行动,通过企业资产抵偿形式,盘活项目资产,归还有关税费、欠款,有效化解风险,缓解财政资金紧张状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因企施策、分类实施,筛选优质资产、试点先行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审批,企业申请、配合程序进行。依据欠款类型成立四个工作专班,分别为税务专班,由区税务局负责;公司借款专班,由区属国有功能类公司负责;过渡费专班,由区城市更新中心负责;专项债专班,由区住建局负责。各专班以本意见为指导,依据领域特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施过程中全程跟踪服务,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实施一个,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审、一项目一报批。

二、化解对象

对辖区内存在拖欠税务部门税款、涉迁群众延时过渡费、政府专项债、行政罚款和区属国有功能类公司借款的房地产企业,经分包项目服务专班认定,确无现金偿还能力、且名下有合法有效资产的企业,经区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实施资产抵偿。

三、实施模式

由相关问题楼盘分包项目服务专班研判,认定企业确无现金偿还能力;由企业提出申请,项目服务专班、债权单位、辖区街道初步审核,报区领导小组批准;根据房地产企业拖欠税费的额度,由区政府相关部门、区属国有功能类公司与房地产企业协商,共同选定等价值资产;选定资产通过评估后,过户或网签到区属国有功能类公司名下,以抵偿企业应支付的税费、借款;国有功能类公司盘活变现资产,分别支付相应的税费、欠款。

四、操作流程

1、选定目标企业。由项目服务专班、相关债权单位、辖区街道负责,对企业的偿还能力、资产合法性、资产质量、企业配合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审核认定,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单位:项目服务专班、相关街道;责任单位:区税务局、住建局、城市更新中心、相关国有公司)

2、完善审批程序。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项目服务专班、相关债权单位、辖区街道进行审核认定,报区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对该企业实施资产抵偿。(牵头单位:项目服务专班、相关街道;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税务局、住建局、城市更新中心、相关国有公司)

3、选定目标资产。相关债权单位与企业双方共同选定企业名下合法有效、容易变现的相对优质资产,作为抵偿资产。(牵头单位:债权单位;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项目服务专班、财政局、审计局、相关街道)

4、确定资产价值。由区国资部门选定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原则上每个项目两家机构参与,一家为资产评估机构、一家为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结果,取平均值作为成交价格。(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项目服务专班、审计局、税务局、住建局、城市更新中心、相关国有公司)

5、办理资产转移。由国有功能类公司,相关债权单位参与,将抵偿税费或政府性债务的资产过户到区属国有功能类公司名下。(牵头单位:国有公司;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项目服务专班、财政局、相关街道)

6、实现资产变现。抵偿资产过户到区属国有功能类公司名下后,各相关公司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选择合适金融产品,快速完成融资行为,将资产变资金,缴纳相关税费和归还历史欠账。具备处置条件的,区属国有功能类公司报经区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处置资产,偿还欠款融资。(牵头单位:国有公司;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项目服务专班、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城市更新中心、相关街道)

五、组织领导

成立宛城区化解问题楼盘拖欠税费暨政府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樊牛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贾迪、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学鹏、副区长陈梦尘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委、法院、审计局、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城市更新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谢光永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黄胜海、白永浩、许向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推进由区住建局牵头,区税务局、区城市更新中心、相关区属国有功能类公司分别负责涉及本单位、本领域欠款项目资产抵偿工作的实施推进。区住建局牵头,汉冶街道办事处、仲景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本辖区涉及使用专项债到期未还欠款项目资产抵偿工作的实施推进。

六、监管保障

1、整个化解问题楼盘拖欠税费暨政府性债务工作实施过程,由区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审核把关。

2、各项目专班、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推进,在本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操作流程,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做到一环节一审核;一企一档,有据可查,确保经得起历史检验。

3、区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主动服务,积极配合办理各项手续;区法院、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协助依法清理欠款,做好法制把关。

4、区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国资管理部门全程监督,做好纪律、政策把关,确保工作推进合法合规。

 

附件:宛城区化解问题楼盘拖欠税费暨政府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宛城区化解问题楼盘拖欠税费暨政府性债务

工作领导小组

 

 长:樊     区委书记、区长

副组长:贾     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学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梦尘   区政府副区长

赵曙君   区法院院长

 员:潘秋君   区纪委监委委员

赵嘉川   区法院副院长

曾宪伟   区审计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黄胜海   区税务局局长

谢光永   区住建局局长

白永浩   区城市更新中心主任

吴明刚   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

张富民   区效能中心主任

    区国资办主任

相关街道主要负责人

相关区属国有功能类公司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税务、过渡费、公司借款、专项债、资产处置、监督执法执纪等6个工作组。机构及组成人员如下:

一、办公室

 任:谢光永

副主任:黄胜海、白永浩、许向辉

 责:

1.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统筹推进问题楼盘项目拖欠税费及欠款问题化解;

2.负责领导小组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公文处理、文书档案、保密、宣传等工作;

3.负责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工作计划,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4.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及任务。

二、税务工作组

 长:黄胜海

 责:负责问题楼盘拖欠税款问题化解全过程工作。

三、过渡费工作组

 长:白永浩

副组长:汉冶街道、仲景街道、东关街道主要负责人

 责:负责问题楼盘拖欠安置过渡费问题化解全过程工作。

四、公司借款工作组

 长:许向辉

副组长:相关国有功能类公司负责人

 责:负责问题楼盘拖欠公司借款问题化解全过程工作。

五、专项债工作组

 长:谢光永

副组长:汉冶街道、仲景街道、东关街道主要负责人

 责:负责问题楼盘拖欠专项债问题化解全过程工作。

六、资产处置组

 长:许向辉

副组长:区国资办、相关国有功能类公司主要负责人

 责:

1、负责将抵偿税费或政府性债务的资产过户到区属国有功能类公司名下;

2、与金融机构对接,根据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在金融政策工具支持下快速完成融资行为,或将资产变资金,缴纳相关税费和归还欠账。

七、监督执法执纪组

 长:潘秋君

副组长:赵嘉川、曾宪伟、张富民

 责:负责监督化解问题楼盘拖欠税费暨政府性债务工作实施全过程,督导各专班、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做好纪律、政策把关,确保工作推进合法合规、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