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宛城区“一业同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宛区政办〔2019〕83号)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宛城区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拟对全区涉水企业单位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参与部门
本次涉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抽查由南阳市宛城区水利局发起,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共同参与。
二、抽查时间和对象
2025年10月至12月,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对象为我区涉水企业单位。
三、联合检查事项
(一)南阳市宛城区水利局:[1]对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2]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3]对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4]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5]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6]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7]对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设施保护监管工程设施保护的行政检查[8]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9]对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的行政检查[10]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11]对已批复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的行政检查[12]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13]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14]对水利工程启闭机质量的行政检查[15]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16]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二)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1]对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2]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3]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 项目的检查[5]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6]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
四、检查流程
(1)抽查检查对象名单。本次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由宛城区水利局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对不同风险级别设定不同比例,统一抽取,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派发至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
(2)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区水利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建立本次检查人员库,从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3)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按照执法类别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进行,联合检查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按各自分工完成抽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各自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4)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参与联合检查的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工作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抓好本系统的监管工作,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对接。
3.总结经验,力求实效。要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南阳市宛城区水利局联系人:高进
电话:63223316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联系人:李阳
电话:63209300
附件:宛城区水利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宛城区“一业同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
南阳市宛城区水利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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